天外飛來橫禍,這句話用來形容我,真是太恰當了!
我可憐的愛車,左眼被撞瞎了,心疼阿~



已經好一陣子沒有來更新我的網誌,因為最近店內的事情很多,每次忙完或是打烊之後,已經懶洋洋一動也不想動。
好不容易找到一天的下午有空檔,想說先去找一下冬天要穿的制服,因為天氣慢慢的轉涼了,我們雖然是小間店,但是也有換季耶!
因為不想開太遠的路,況且也只有一兩個小時可以挑,晚一點就要趕回店裡面,有客人。所以就到比較近的中正路去溜搭一下。
我跟我家的張小姐,把車子停在路邊的停車格,用走的去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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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完了制服後,走到車子停的地方,發現我的小黑,左眼跳出來˙˙˙
當下我完全反應不過來,為什麼我的車子會被撞?
因為我們停在一間賣牛仔服飾的店門口,所以我請張小姐進去問問看,有沒有人看到我的車子被暗殺的過程。
裡面有個胖胖的店員跟我們說,有一台車子,大概是想要停在我們的前面,但是他那台車子很大,前面那格很小,加上技術又差,所以就從我的車子給我親密接觸下去了。車主知道有撞到我們,停了一下,但是人沒有下車,直接開走。
這分明是肇事逃逸!從包包拿出我的數位相機,先拍下來再說!
我真的很想站在馬路中間哭一下,X的,沒水準的人!
我還能說啥?人都跑了,只能自己自認倒楣。
好加在,我們剛要上車離開前,胖胖店員追出來,拿一張紙給我:
我是有幫你追出去看,記到車牌啦,但是我不要當證人哦!所以車牌號碼給你,妳自己看要怎樣處理,我不想出庭作證就對了。

OKOKOK!那有什麼問題!有車牌號碼就好辦啦!我愛死妳啦!

果然老天爺還是眷顧我的,我不用花一大筆冤枉錢。
第一件事情,衝回家叫我娘陪我去警察局,因為她才是真正的殺手。
我娘有個客戶是阿SIR,所以有先打電話請教過要怎麼報案。
到了警察局,警察大人幫我查出,撞到我的車主是個女生,約30歲,車子是3500CC的休旅車˙˙˙還真大一台阿!眼睛瞎了也不是這樣,一台大船可以開進去運河嗎,愛說笑!
反正呢,到最後有找到這個沒良心的車主。
她居然還跟警方供稱,她因為要趕銀行,所以知道有撞到車,但是看車上沒有人,才想說先開走,等等回來處理,只是她開回來之後,車子已經不見了。
騙肖A,有心要處理,也該下車留張字條與聯絡電話吧?
說一堆屁話。

就是因為她的推託之詞,所以我決定不妥協。
她必須負責車子所有的損失,而且我堅持要在原廠修理!
這位沒良心的女車主,自稱是甘苦人,沒有錢,所以想要去她自己熟識的車廠幫我把車修理好,她說這樣可以比較便宜。
說什麼冷笑話?我哪知道她會把我的車子換啥怪零件!?
而我媽給她下馬威:小姐,我們也很雖尾內!車子好好的停在路邊停車格,沒代沒誌要被妳撞到,我們是被害者內!沒有跟妳要求其他損失就很好了,妳還要要求一堆?不然如果妳不服氣,我們法律途徑解決好了,這樣妳比較不會說我們坑妳。

因為我們有到警局報案了,是可以提出告訴的,但是警察先生是建議我們私下和解,弄到法庭去很麻煩,還要出庭。但如果她還要囉哩巴縮的,我可能真的會去告她。
後來算她識相,自知理虧,就答應我的要求了。

這件事情搞了好幾天,總算有個滿意的結果,除了要感謝菩薩疼愛我之外,我想我最感激的就是那個胖胖店員。要不是她見義勇為幫我記下車牌,我今天就要自認倒楣花幾萬塊把車子修理好。
所以我決定星期一店休的時候,帶著我的誠意與謝禮,好好的答謝她一番。
好心,還是有好報的哦^__^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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